- 蓝冰;高玉谋;
生态环境保护关乎人类福祉,通过惩罚性赔偿遏制环境侵权行为具有正当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范建立了包含环境私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系,但未明确环境公私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关系和侵权人责任财产有限时的惩罚性赔偿金支付顺序,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也不尽合理。在风险社会背景下惩罚性赔偿制度应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基于惩罚性赔偿的多重功能、民事责任性质以及制度目的,应构建环境公私益诉讼并行适用惩罚性赔偿与两类环境公益诉讼择一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双轨模式”、环境私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优先支付制度,对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金计算进行倍数类型化设计,从而协调适用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2025年04期 v.45;No.216 65-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23K] [下载次数:3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5 ] - 刘晨晨;李梓萌;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也是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鲜活媒介。当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概念界定不清,引发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保护模式不明,应从区域、公用和品牌等三个角度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行界定,明确其集体财产属性,引入公共信托制度。为了区域内当代以及后代成员利益,确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受托人,由受托人进行商标注册。积极探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路径,应合理制订公用品牌管理方案、构建多元合作的互助模式、深入挖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文化内涵。
2025年04期 v.45;No.216 75-8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5K] [下载次数:2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4 ] - 胡杰;李沐峰;
虐待动物行为通过视觉暴力侵蚀社会伦理共识,因其严重公共危害性导致行政执法必须介入,以防范公共道德滑坡带来的社会风险。当前,相关立法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概念界定模糊等短板,而在司法实践中也面临执法依据缺失、部门权责交叉、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不畅、社会共治机制不协调等困境。鉴于此,提出完善行政执法规制虐待动物行为的可行性路径,包括构建阶梯式法律规制体系、创新行政执法实施机制、实现多元协同治理格局,等等。要突破传统工具理性局限,通过制度革新将动物福利保护提升为文明治理的核心议题之一,实现法律约束与社会价值的自觉统一,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理模式。
2025年04期 v.45;No.216 84-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2K] [下载次数:3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3 ]